业委会工作动态新凯城丁香苑第二届业委

年4月22日,新凯城丁香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业委会会议,就近期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提出的小区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并作出了相关决定。具体内容详见↓

会议决定

?关于年一季度公共收益问题:要求艳华物业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重新编制相关报表,一季度所有公共收益应先全额转入业主大会账户,原报表所列支出系部分专有公共部位的维修费用,不应由公共收益垫付,待业委会审核无误后,走维修基金支付流程。

?关于圆形凉亭置顶改造项目:因仅有三家施工方的报价单,缺少施工方资质说明以及具体的施工平面图、效果图等内容,且报价单中的材料规格不明,无法进行核算验收,要求物业进一步完善方案,并引入第三方安全监理。

?关于电梯广告项目:由于三家广告公司提供的协议存在排他性条款,梯控项目协议未明确具体提供的服务项目,要求物业和三家广告公司协商后,对协议内容作相应修改。另外还需对方提供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同时还应提供产品实物展示。

?关于农夫山泉售水机项目:未明确能耗成本及承担方,要求物业对协议作进一步完善。

?关于电梯年检前集中维修事项:由于存在维保单位欲掩盖日常维保不到位之嫌疑,决定待年检结果出台后再作集中维修。期间如遇单个电梯故障问题,仍按照既有流程进行维修。

?关于17号楼外墙修补事宜:要求物业就有关会议确定的“由开发商统一出钱维修”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继续和有关方面进行沟通,敦促开发商尽快制定实施维修方案。

?关于年公共收益处理问题:待所有账目厘清及相关口径明确后再行处理。

会议通报

关于年7月1日-年1月20日期间小区公共收益下落不明的调查情况,经向艳华和玉星两家物业公司核实,玉星物业已于年将元停车费溢收款划转至艳华物业,但艳华物业未将该笔款项列入年公共收益收支报表。艳华物业现已口头表示将上述停车费溢收款按规定列入小区年公共收益收入项目。后续业委会将对此作跟进处理。

会议简报

来源: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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