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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18名教育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工18个,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见《年洪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及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⑥特岗教师和洪江区在职在编的教师。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时间 本次引进人才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人员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1月14日17:30期间,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教育局人事股邮箱
qq. (二)现场报名。 1.时间:年11月15日8:00—17:30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楼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证件照片2张 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的可由就读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并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引进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报名现场,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即可报名。招聘引进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须达到80分的合格分数线。 2.面试。招聘引进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为授课和综合素质测评两项,总分为分,其中授课占70%、综合素质测评占30%(综合素质测评具体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形象气质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办公楼,面试时间是年11月16日至17日(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果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引进计划人数,则进行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上课测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非招聘单位原因,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按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6.因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7.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8.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区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区教育、编制、人社等部门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政策待遇 1.购房补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如下: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补贴30万元/人;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补贴20万元/人;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补贴5万元/人;“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补贴3万元/人,购房补贴按每年20%的比例分5年兑现。 2.租房和生活补贴。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每月补贴元;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元,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元;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元。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自愿来我区工作的,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予以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其子女需在我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给予妥善安排。 4.医疗服务。引进的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可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5.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洪江区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洪江区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洪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方案中“双一流”大学名单以年9月20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42所“双一流”大学为准。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区纪工委驻宣传系统纪检组 联系人:刘剑宏手机 咨询洪江区教育局座机— 联系人李海萍手机 区工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邓祥座机- 附件:年洪江区教育系统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及要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