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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才行动计划》,加快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新晃侗族自治县关于引进发展所急需的各类人才(团队)的操作细则》(晃政办发﹝﹞40号)规定,经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型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县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个别急需紧缺型岗位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规定的从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岗位条件及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30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年新晃侗族自治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型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所有岗位一般要求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7.服从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员需在新晃工作满5年(教师岗位为6年)后方可申请调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新晃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的;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新晃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调、招聘等考试且公示的;
10.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我县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发布招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聘审批。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年6月11日至6月25日(8:30—12:00,14:30—17:30)。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新晃县年县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新晃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行政中心一号楼B座室)报名,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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