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问个年轻人,99个要为之羞

职前编辑部/Dan

你上一次读书是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

一周前?上次备战考试?毕业那年?还是……你也已经记不清了。“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是我上高中时,广播站新闻栏目的开播语。于我而言,播音是高中忙碌时光里难得的闲暇,在洒满阳光的小屋里,翻阅桌上那摞书籍,寻找自己喜欢的诗歌、散文片段,配上自己喜欢的音乐,安静的分享。广播站是一间几平米大的屋子,里面摆了几台笨拙的机器,两把椅子,还有一个简易书柜,里面装满了我们订阅的杂志,和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籍。印象中,这几平米是我的一方天地,厌恶了毫无生气的课本,看烦了永远做不完的试卷,就跑到这小天地里,坐在椅子上沐浴着阳光,看读者,看青年文摘,还有那夹杂在书籍中的《小时代》。那时候,智能手机还不普及,又或者说,高中生涯的我们,不配拥有智能手机,小小的一部诺基亚,就是我们整个电子世界。没有朋友圈,没有游戏,没有视频软件,我还知道,书原来也有香味。后来上了大学,我像脱缰的野马,终于拥有了第一部完全属于自己的智能机,QQ列表里新朋友越来越多,渐渐地有了自己的朋友圈,没日没夜的打游戏,刷微博,追剧。除了学习,似乎任何事都可以成为我休闲娱乐的方式。我就是那种典型的大学生,逃课,挂科,重修,通宵,谈恋爱,参加各种文娱活动样样精通,也算得上是不枉大学走一遭了。少有的学习时光还是考前那个晚上,彻夜点灯临时抱佛脚。大学四年的复习经历告诉我:复习时候,更新的电视剧是最好看的,小说剧情是最刺激的,打游戏上分是最攒劲的。你问我,上一次好好看书是什么时候?毕业后,签了第一份工作,我仔细的浏览了合同里的条条框框,算吗?“你最近看的的令你印象深刻的文章是哪一篇?““呃……当时上了热搜的那篇《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除了这些网络营销的文章,有喜欢的作家写的书推荐吗?““嗯,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跟我一样,提起这个话题内心深处有一丝内疚和惭愧,树上春树是我高中时候喜欢的作家,《挪威的森林》是一本早被我翻烂的书;余华及他的作品是微博上“当代大学生必读的作品之一”。当然,我并没有读过,我只是怕被别人笑话:“你个大学生,没文化。”细细想来,自高中毕业,我竟没有好好的看过一本书,竟说不出一本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连上学时候背的滚瓜烂熟的诗词,如同那回不去的青春,被我一并留在了回忆里。我尝试放下手机,给自己制定每个月要读一本书的计划,试图捡起以前喜欢写读后感的习惯,在三分热度,兴致昂扬的实践一次后,因各种原因,计划搁浅。最近,朋友圈很流行阅读打卡。精读英文外刊第11天,学习口语第47天,我的英文原著精读计划第83天。一瞬间,考研党、上班族兴起了一股英语学习的风气,我紧随其后,跟了个风,报了个元/天的英语学习课程,海报上写着每天15分钟,打卡满80天,全额返学费。看到还是很心动的,知识学到了不说,算下来,相当于是免费的。挤地铁的功夫,上卫生间的时间,我都匀出来学习英语,坚持了三天,妈妈看到我圈里的打卡,还夸我来着。可是后来,学习的计划总被朋友聚会,加班夜宵、今日疲惫一拖再拖,又害怕今天不打卡,交进去的大洋就打水漂了。点开学习的界面,眼神空洞的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任由那些英文字母在屏幕上孤独的躺着,手指点一点光亮渐渐淡去的手机屏幕,时间差不多了,打卡!我的英文原著精读计划第10天。我的英文原著精读计划第11天。我的英文原著精读计划第12天。…….其实,我有点累了,为了返回全额学费,为了圈里的点赞和评论,为了亲戚朋友发自内心的夸奖,我已经自欺欺人的打卡十多天了,我还要继续下去吗?我到底是因为什么在坚持读书啊!“是什么让你开始放下手机去读书?”“羞耻心吧,我不想再自欺欺人了。”你呢?求职宝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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